过分了!女生醒来发现被性侵,男子却回复:又不是第一次了

  中国台湾余姓男子在2018年7月间找传播妹琳琳(笔名)开趴,一伙人从KTV唱到宾馆续摊,没想到余男竟趁另一方昏睡不醒之时立即性侵犯,沒有做一切防护措施,直至琳琳醒来后,觉得下身有异常,才惊醒自身被害,过后向余男讨回公道时,另一方竟回两人也不是第一次了,让她急得提告,法院一审依借机性生活罪,判余男三年6月,二审台湾台中高院区判三年3月。

  

  琳琳控告表明,那一天醒来时她察觉自己衣冠不整,觉得被怎么样了,「发生性行为的人都了解,是我觉得被性侵,由于他没做防护措施」,过后向余男提审表述不满意,痛诉「你将我当盆友,随后睡奸你盆友」、、「我睡去世了,请历经另一方愿意,感谢」。

  余男则回应,「看着你,你需要多一个盆友,或是多一个对手,并且大家发生性关系并不是第一次,因为我没逼迫你」、「我觉得彼此之间就会有关联过去了阿」。

  余男表明,他是与琳琳满意色情交易,时下另一方观念清晰,是之后加仓需要钱不成器撕破脸皮;法院审酌彼此信息,觉得琳琳提出质疑遭睡奸,余男从头至尾都没否定,且依陪琳琳到医院验伤的亲朋好友证言,显见她有精神实质不稳、情绪激动等被害反映,验伤結果也证实遭受性侵犯。

  而余男案发后所上的趴,是多的人欢唱的场所,除与一般性买卖情景不一样外,他在全过程一书中离开很多钟头、回过头才与琳琳发生性行为的全过程,也看不出来是约好的色情交易,此外,余男反控琳琳是要不上钱才撕破脸皮,但信息中从未提及钱的事,审判长评定余男借机性生活犯行确立,依规判处;检查官另提起诉讼余男迷晕,此一部分因无证据、判没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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