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贸试验区发展篇

  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至今,中国已成立21个国家级自贸试验区,按地理位置划分,可以分为10个沿海自贸试验区、8个内陆自贸试验区和3个沿边自贸试验区,形成全方位、有梯度的开放格局。

  2013年

  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。

  2014年

  国务院决定推广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,设立广东、天津、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,并扩展上海自贸区的范围。12月31日,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中国(福建)自由贸易试验区、中国(广东)自由贸易试验区、中国(天津)自由贸易试验区。

  2015年

  上海自贸区扩展区域,新增陆家嘴金融片区、金桥开发片区和张江高科技片区,扩展后面积120.72平方公里。

  同时,广东、天津、福建3个自贸区总体方案公布。其中,中国(福建)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总面积118.04平方公里,包括平潭、厦门、福州3个片区;中国(广东)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116.2平方公里,涵盖广州南沙新区、深圳前海蛇口、珠海横琴新区3个片区;中国(天津)自由贸易试验区总面积为119.9平方公里,主要涵盖3个功能区,天津港片区、天津机场片区以及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。

  2016年

 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上海、广东、天津、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的成效,彰显了自贸试验区的试验田作用。党中央、国务院决定,在辽宁省、浙江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重庆市、四川省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。

  2017年

  3月31日,国务院分别印发第三批7个自贸区总体方案,同时发布上海自贸区3.0版本。

  4月1日,河南、湖北、四川、浙江、辽宁、重庆、陕西第三批7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。由此,中国自贸区正式扩围至11个,并由东部沿海向西部内陆形成了“1+3+7”的自贸区开放的“雁行阵”格局。

  2018年

  9月24日,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中国(海南)自由贸易试验区。10月16日,海南自贸区总体方案公布。

  2019年

  8月2日,国务院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,包括山东、江苏、广西、河北、云南、黑龙江。

  8月6日,国务院印发《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》,临港新片区正式设立。

  2020年

  6月3日,海南自由贸易港11个重点园区同时挂牌。

  7月,国务院发布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方案,新增北京、湖南、安徽3个自贸试验区。

  (张日整理)

(文章来源:国际商报)

文章来源:国际商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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